6月28日,呼和浩特市城市軌道交通2號線新店站光伏發(fā)電項目順利通過呼和浩特供電公司相關部門驗收,該項目的實施,不僅有效利用了車站建筑的閑置空間,還為地鐵運營提供了清潔、可再生的能源。
目前,呼和浩特市交通集團中和新能源公司光伏項目總裝機容量6.44兆瓦,新店站光伏發(fā)電項目是市交通集團中和新能源公司“軌道交通+新能源”的第四個項目,項目利用新店站建筑屋面開展光伏電站建設,總裝機容量0.3兆瓦,共安裝486塊620Wp單晶硅雙面N型組件,逆變器3臺,并網柜1臺,采用400伏低壓并網接入場內原有配電系統(tǒng),全額自發(fā)自用。項目建成后年發(fā)電量約45.12萬度,每年可節(jié)約標準煤約136.02噸,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356噸、二氧化硫排放量約3噸、氮氧化物排放量約4噸。
地鐵地面車站光伏項目是城市軌道交通領域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創(chuàng)新實踐,通過與可再生能源的結合,將使地鐵運營更加環(huán)保、低碳。此外,該項目的實施還將為城市的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樹立良好的榜樣,推動更多領域積極采用綠色能源,共同構建美麗家園。
來源:青橙融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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